关于征集南京林业大学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点击数量:

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充分利用校内专业学科及人才资源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校内征集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组建校内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推荐。 满足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教职工可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库的组成

校内评审专家库类别设置参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包括:

(一)货物类相关专业

1.货物A类(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类):含运输机械、机床机械、炊事机械、冷暖设备、通风净化设备、电梯设备、医疗器械、 实验设备、实验仪器仪表、多媒体集成、安保安防、智能化等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

2.货物B类(家具类):含木材钢材和其他材料制作的办公家具、实验家具、课桌椅、餐桌椅、各类门窗、学生卧室家具(家居装修)的国家标准、设计、制造工艺、木工、木制品、人造板等;

3.货物C类(图书教材出版发行类):含纸质和电子介质等各种图书、教材、文献、期刊文档、电子资源及数据库的发行、销售、折让、售后等;

4.货物D类(其他类):各类建筑及装修材料类、纺织纤维及学生生活用品类、工会福利用品、公用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等其他类。

(二)服务类相关专业

1.服务A类:含设备设施维保、校园保洁、绿化养护、保险、安保、物业管理、灯光音响效果类、教职工体检、危险品处理、租赁服务等;

2.服务B类:此类专家以经济、法律、财会和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为主,主要包括经济学、经济法、建筑经济、建筑造价、建筑预算与决算等;经济、商务评标专家主要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资质审核、商务、经济和履约责任等方面的评审活动;法律评审专家主要提供招标采购活动所需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三)工程类相关专业

工程类:基本建设、园林工程、修缮工程类专家,含设计、土建、维修、给排水防水、消防、强电、弱电、通风、人防、供暖(冷)等。

二、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法治意识强;

(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情况,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或行政管理岗在岗及有相关专业领域岗位经历的科级(含)以上人员;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学校采购招标评审工作;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无行贿、受贿、欺诈及本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评审专家的确定

申请人可根据本人的专业或专长选择对应专家库类别填报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各单位也可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请人可同时勾选多个评审专家库类别。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照评审专家资格条件,对征集到的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经招标委员会审核后,组建校内评审专家库。从本学期开始,学校招标项目将启动随机抽取对应项目类别专家库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活动,未纳入专家库人员,今后将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请各单位或个人于 9 20 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审核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jfuzbb@126.com

联系人:蒋老师、陆老师

电话:025-85428503

地点:招标科办公室行政 4 号楼 307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申请表


 

 

 

 

南京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行政4号楼(原老招待所)305,306房间 电话:025-8542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