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林国资〔2021〕4号),自2021年12月17日起,国资处将对部分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结果进行抽查核实,请被抽查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资产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2021年12月14日下午,国资处牵头组织审计处、实基处、后勤处、工会、财务处、网信办、基建处等部门,在国资处开标会议室,通过电脑程序现场随机抽取核实单位,具体为:机电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独立核算、大学投入)、后勤管理处、生物院、教务处、现代分析测试中心。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抽查方式
由国资处牵头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驻被抽查单位,进行实地清查复核。
四、注意事项
1.被抽查单位在实地清查复核前,准备好本单位人员信息表、资产清查(自查)盘点报告等材料,以备核实;
2.被抽查单位根据通知提前安排相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开展资产核查工作,并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12月16日12:00前上报国资处;
3.被抽查单位根据清查结果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联系人:王宏鑫
联系电话:85427055 15951802567
电子邮箱:345520506@qq.com
附件:工作时间安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14日